法庭辩护是律师发挥个人才智的机会,众目睽睽的大案要案更是律师难辩出名的时机,如何辩得有理、有力,辩得正确、得体,要注意以下几点: 1、对确有事实、法律证据作无罪辩护的辩护用语,要注意不损害检察机关形象,忌辩护用语具有不正当的煽动性与鼓动性。 2、对有罪证据间有矛盾、不一致的案件,要作证据不足辩,忌草率提出被告人无罪的辩护观点。 3、对控辩双方观点不一致的案件,或控方存在明显缺陷的指控证据及内容,坚持据实依法辩护,既要敢辩更要善辩,忌“得理不饶人”。 4、忌随意为被告人评功摆好,在适用法律问题上提出双重标准。 5、要尊重法庭,服从法官主持的庭审活动,忌忘乎所以,当庭任意评判法官主持的庭审活动及如何断案。 6、法庭辩护举止儒雅,言行文要明,忌手舞足蹈,语态失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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