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阳县17名农民工到山西打工,到头来却拿不到应得的工钱。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,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,安阳县人民法院法官远赴山西,为17名农民工要回了工资。4月6日,农民工拿到工资后,对法官的感激之情无以言表。 袁春峰等17名农民工到山西晋城,在赵某承包的一个建筑工地打工。然而,活干完了他们却只拿到一部分工钱,尚有5万余元工资没能要回。17名农民工回到安阳后,将赵某告上法庭。2011年6月,安阳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,判决赵某给付袁春峰等17名农民工工资款51300元及利息。宣判后,赵某不服判决,提起上诉。同年11月,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赵某视法律为儿戏,拒不履行生效判决。今年1月17日,袁春峰等17人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。
安阳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此案,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执行方案,并成立了专案执行组。法官们经过深入走访调查,了解到赵某仍在外地承包建筑工地,但具体在什么地方却不得而知。“在外承包工地,资金要经常周转,赵某在银行肯定有存款。”法官作出此判断后,立刻到多家银行查询赵某的存款情况,并很快查明赵某在山西省运城市的账户上有存款。法官立即驱车赶赴山西省运城市,将赵某在银行的存款冻结,并将涉案本金及利息6万元划拨到法院的账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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